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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鼓励执业药师多点执业

来源:咸林医学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2-05

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即将出台,每名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单位总数不超过2个,连锁药店执业药师在不同门店多点执业,则不受数量和地域限制。


执业药师,可以多点执业了


日前,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嘉兴市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鼓励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下同)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在零售药店(含单体药店、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下同)多点执业,作为零售药店注册执业药师不在岗或人数无法满足审方和药事服务等业务需求时的补充。


《征求意见稿》明确,执业药师多点执业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在一家及以上零售药店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多点执业的执业药师称为多点执业药师,其工作内容应以处方审核和相关药事服务为主。


《征求意见稿》要求,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应在不违反执业药师注册规定和不降低零售药店许可条件的基础上开展。


早前,嘉兴市曾以辖区平湖区为试点,开展执业药师多点执业。截至2022年12月初,平湖已有3家零售连锁企业、20家连锁门店、29家单体药店参与试点,累计发放备案凭证167张,备案多点执业药师108名,全面补足当地48家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缺口。


而《征求意见稿》,必然也是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形成,吸取了试点经验,成为了目前官方出台的为数不多的有具体实施方案的执业药师管理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希望能为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开辟一条新的试点之路。


多点执业单位总数不超过2个


《征求意见稿》明确,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执业药师,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下,均可申请多点执业。其所在领域和情形包括已从事药品相关工作、未从事药品相关工作、退休、待业等。但多点执业单位只能是零售药店。


《征求意见稿》要求,每名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单位总数不超过2个,且属同一县(市、区,含功能区)辖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门店的执业药师在其总部下属不同门店多点执业或单体药店的执业药师在该店同一法人、投资人开办的多家零售药店内多点执业的,不受上述数量和地域限制,但以能够履行执业职责为前提。


此外,多点执业的执业类别应当与该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注明的专业一致。执业药师参加各类单位组织的慈善或公益性药事服务的,不需要进行多点执业备案,不具有处方审核权。


执业药师满足下列条件,可申请成为多点执业药师:


1.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2.以不影响其原单位工作为前提(无工作单位的除外);


3.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三年内无不良信用;


4.身体健康,能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5.与多点执业单位签订多点执业相关协议;


6.市市场监管部门(简称市局,下同)或县(市、区,含功能区)市场监管部门(简称县局,下同)规定的其他条件。


《征求意见稿》显示,《嘉兴市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备案凭证》有效期为三年,但不得超过多点执业单位《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以及多点执业相关协议有效期。


执业药师若受到处罚,取消多点执业


《征求意见稿》明确,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备案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备案,收回《嘉兴市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备案凭证》或宣布失效:


1.执业药师受刑事处罚的;


2.执业药师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本人或所在执业单位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


3.被吊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的;


4.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征求意见稿》明确,执业药师在任一执业单位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或因该执业药师原因导致所在执业单位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应由备案所在地县局暂停其多点执业活动,收回《嘉兴市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备案凭证》,记入该执业药师档案,三年内在嘉兴全市范围内不再接受其多点执业备案。


已配备多点执业药师的药品经营企业因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药师不在岗的情况下销售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处方审核签字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或其他处理的,取消其聘请多点执业药师的资格,收回该企业多点执业药师的备案凭证,一年内不得再聘请多点执业药师。非多点执业药师造成的违法违规行为,该执业药师可重新办理备案。


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备案的人员,由多点执业药师备案机构注销备案,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执业药师未经备案擅自开展多点执业活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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